乡村是中国的根脉,是国家大厦的根基。近年来,靖江法院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审判职能,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实现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与助力乡村振兴齐头并进。
产业兴,乡村才能兴旺
马桥镇是靖江的农业大镇,近几年依托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打造了“樱花草莓节”品牌,在长三角地区都小有名气。然而去年,该镇农业龙头企业、“樱花草莓节”主力——百德惠公司却因资金链断裂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靖江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后发现,百德惠公司从当地农民手中租赁了2600亩土地,再将建好大棚、鱼塘的土地租赁给承包户进行种养殖项目。因此,百德惠公司实际所有的财产仅仅只是附着在集体土地上的农业设施。
“如果简单地将这些设施变现,仍然资不抵债,不仅会让村民和承包户遭受损失,还会让马桥镇错过当年的草莓种植季,对马桥的农业支柱产业将是一次重创。”案件承办人敏锐地意识到这一问题。
如何救活涉农产业、保障农村就业、稳定农民收入,考验着破产审判智慧。对此,靖江法院清破庭积极拓宽审判思路,一方面指导破产管理人快速理清流转土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多次进村召开座谈会,争取到各村村委会支持,最终成功将2600亩土地经营权连同竞拍的农业设施一同交接给资产买受人,确保这条农业产业链不因百德惠公司破产而中断。
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有效降低了农产品因破产处置造成的价值减损,最大限度保护了村民和承包户利益,更有力维护了马桥镇“樱花草莓节”这一乡村特色产业品牌。
今年的草莓采摘季,马桥镇的各大草莓园里依然人流如织,颗颗草莓色泽鲜红、个大饱满,三五成群的游客拎着篮子尽享采摘乐趣,棚内欢声笑语不断,处处洋溢着生机与希望。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支撑,而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孤山法庭所辖的孤山镇是靖江市打造的空调特色小镇,镇里大大小小的空调企业有2000多家,商事往来频繁,也由此引发了诸多纠纷。
辖区内的一家空调企业因迟迟收不到货款,遂将买方重庆某公司起诉至靖江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480余万元。考虑到涉案金额较高,可能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孤山法庭收案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庭并成功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分期付款。签订调解协议后,被告按约支付了每期货款,有效缓解了原告公司的资金压力。
近几年,靖江先后打造了“空调小镇”“苑艺小镇”等多个特色小镇,在这些项目如火如荼的建设过程中,靖江法院始终秉持“优化农村营商环境,护航特色产业发展”的理念,坚持调判结合、多元解纷,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为乡村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土地稳,农民的心才稳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也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随之而来的土地租赁纠纷也较多。
去年,靖江的一家有机蔬菜种植合作社因经营不善拖欠土地流转费,被140多位村民告上法庭。
“合作社本身已经陷入困境,如果机械化地采取判决方式,令合作社雪上加霜,即便后期进入执行程序,也未必能取得理想的效果。”立案庭受理该批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了此事。经过分析研判,最终决定该批案件由陈燕萍代表工作室进行调解。
经过走访调查,陈燕萍发现虽然合作社目前经营困难,但却拥有含金量较高的有机蔬菜资质。“这是案件处理的一个突破口,如果能利用这一优势,把合作社从困境中拉出来,村民们的土地流转费就有希望了。”陈燕萍看到了调解的一线生机。但要做通上百名村民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同意给予合作社“起死回生”的时间并非易事。
面对村民们的不理解、不信任,陈燕萍多次深入农村,面对面与村民们沟通想法、倾听诉求、答疑解惑,同时积极与村委协调,最终商定了一套“放水养鱼”的方法,即由合作社负责人筹措资金,先偿还村民们一部分款项;再由村里颇具威望的老支书出面担保,让村民与合作社重新签订按季偿还的协议。
有了“缓口气”的机会,合作社顺利恢复了生产,并改善了经营策略,通过拓展销量实现了盈利,仅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还清了所有欠款,最终该批纠纷通过调解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自2017年以来,靖江法院受理的涉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呈现出多发态势,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地区的稳定,土地流转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
对此,靖江法院强化责任担当,在依法妥善审理此类案件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两大突出问题及其导致的土地流转工作可能面临的法律和社会风险,并积极撰写司法建议书,提出进行全市排查梳理、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等四项建议,从法律层面帮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经营、流转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纠纷发生,切实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该司法建议也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建议。
乡风淳,幸福感才更强
乡村振兴,不仅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还要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处在最前沿阵地的人民法庭,承担着改善乡风民风、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职责。
在农村地区,睦邻友好、相处融洽是常态,但因琐事结怨而引发的相邻纠纷也并不少见。比邻而居数十年的林老太和张大妈,正是因为喷洒农药发生争执甚至互殴致伤而闹上法庭。
“虽说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但归根结底还是邻里纠纷引发的。”承办法官认为,相邻纠纷是农村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与其就案判案,不如以一案教育一片,实现解纷+普法的双重效果。
很快,该案就在原、被告双方所在的村委进行了巡回审理,并且邀请了双方亲属、村干、部分村民旁听。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用乡风俚语向原被告释明法条法理,一下子拉近了和乡民之间的距离,再以老人常年独居更需要邻里关照为突破口,让双方明白“远亲不如近邻”“好邻居赛金宝”的道理。最终,双方互相致歉并握手言和,被告也对原告进行了适当赔偿。
“法官说得对,远亲不如近邻,平时处理好邻居关系,关键时刻才能互相照应,于人于己都好。”一场巡回审理,让旁听群众也纷纷意识到邻里和睦的重要性,提升了村民们的行为自觉。
近年来,靖江法院将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服务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在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同时,持续增加乡村地区的司法资源供给,着力打造人民法庭快速化纠纷处理中心。今年3月起,在4个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了诉讼服务分中心,在辖区形成以法庭为中心的“半小时诉讼服务圈”,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立案。坚持将支部建在庭上,积极探索“党建+法治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法庭对“自治强基”的促进作用,通过法庭与基层党组织开展联建共建,协同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提供法律指引,促进乡村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推动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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