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联合村集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推进“党建引领、村社共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创新“村级党组织+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共建环境。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成立“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专项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依托村级党组织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并率先在宿豫区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共建”试点,成立宿豫区第一批村级供销合作社,初步实现了村集体、供销社、合作社和农民“四方共赢”。市辖各县(区)村社共建改革创新做法也取得相应成绩,获省供销合作总社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探索三种模式,实现合作共赢。供销合作社主导模式,即供销合作社利用自身村级网点优势,改造、提升原有经营项目,带动村集体参与共建,村集体通过收取经营服务费、场地租金等方式实现增收。村集体主导模式,即针对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由村集体出资或组织发展项目,供销合作社负责运营管理,项目收益按约定比例分成。合作经营模式,即由村集体与供销合作社联合出资建设项目,交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以资本合作、劳动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实现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融合发展。
强化党建引领,深化共建内涵。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坚持党组织建设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同步推进的原则,在共建村探索按照农民合作社和产业链,组建跨区域、行业性党组织。与农村党员和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把村社共建作为发挥农村党员作用、培养农村人才队伍的有效载体,鼓励引导村干部、党员领办创办或带头加入农民合作社,支持党员骨干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结合。将服务乡村振兴作为“村社共建”的重要内容,优先吸纳困难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形式,加入共建合作社,优先安排适宜的困难农民到共建生产基地、生活生产资料超市和经营服务网点就业,建立起合作社与困难农民的紧密利益联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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